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09号),《防灾科技学院章程》通过教育部核准。
基于学院办学实际制定的《防灾科技学院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是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章程》作为教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教职工深刻领会蕴含于《章程》中的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愿景的总体制度安排,努力做到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自觉按章程办事。
附件:
防灾科技学院章程.docx
中共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