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制定讨论会,学校副校长、总会计师梁瑞莲主持会议,副校长郭迅参加会议,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室、发展与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工会、防灾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资产管理处简要介绍了“校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就工作方案进行研讨,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郭迅指出,公司改革工作方案核心是理顺学校与企业关系,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并就公司改革工作方案拟订的工作方法进行指导。
梁瑞莲指出,企业改革工作目标是促进企业健康成长、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对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后续实施方案的拟订提出要求:一是研究政策,要把握好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所属企业相关政策,并充分调研、借鉴其他高校校属企业改革经验。二是理顺关系,要进一步理清学校与企业的关系,确定好各自的权责边界,理清各自的权责。三是立足长远,企业改革工作要远近结合,能早推事项尽量早推,加快工作进展。更要立足企业长远发展,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打下基础。
(供稿:资产管理处;编辑:朱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