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非事业编制人员25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用人单位 | 所需专业 | 需求人数 | 备注 |
1 | 实验技术人员 | 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基础部、地球科学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地质工程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 | 机械类、通信类、电气类、电子仪器类、计算机类、地质学类、数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软件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土木工程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心理学、广播电视编导或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 | 13 | 熟悉数学软件Mathematica、MATLAB和R、或有释光测年、碳14测年、电子探针设备维护管理者经验、或有台网地震观测数据管理、地震监测、预测仪器维护经验、或有实验室建设、管理或实验教学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
2 | 管理岗及教学秘书 | 教务处、信息化管理中心、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科研处、学科与研究生处、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基建处、发展与财务处、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 不限专业 | 12 | 教育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或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者优先;党员优先 |
合计 | 25 |
应聘人员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学习经历。
初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0 周岁(2019年12月31日前满30周岁即可)。
应聘人员应具备履行岗位要求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管理。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待遇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以上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9〕60号)执行,享受相应档次的工资和相应级别的岗位津贴,另外参照编制内人员标准享受相应补贴,年收入为6-8万元;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行政职务竞聘,晋升岗位等级。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1.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党团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可转入学校。
2.北京防灾科技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3.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校相应岗位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发送到邮箱rsc@cidp.edu.cn。
联 系 人:古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6030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21日